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档案的规范化管理,真实记录和反映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管理过 程,落实工程项目质量终身责任制,服务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提升,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对原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范》(DGJ32/TJ 143-2012)进行了修订,形成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程》 ( DB32/4353-2022 ),并颁布实施。为充分理解新版标准内容,确保标准执行质量,我馆派员参加了省厅组织的《规程》宣贯,宣贯结束后,组织我馆相关科室对新规程与原规范存在的差异进行比对,制定适合全市适用的标准,为《规程》在本市范围内的宣贯培训工作做好准备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