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由江苏省档案馆牵头,常州市档案馆全程参与制定的江苏省地方标准《档案移交和接收规范》(DB32/T5157-2025)发布实施。该标准适用于全省各级机关、团体、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档案的移交与国家综合档案馆档案的接收。
该标准内容共7个章节和16个附录(资料性),就档案移交与接收范围、内容、时限、程序、档案质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,并就档案解密及开放审核、进馆档案数量统计、验收申请、检查记录、交接文据等制定了样表,为有效规范档案移交与接收行为、准确履行档案移交与接收责任义务提供了依据。同时,该标准对电子档案及档案数字化成果的移交和接收作出相关规定,引导档案信息化管理技术提升,助力档案信息化技术应用,为全省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。
一图读懂江苏省地方标准《档案移交与接收规范》
作者:征集接收处 缪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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